[重要]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29点击:

各位老师:

    大家好!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2014 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8:30前,汇总拟申报情况。拟申报教师填写申报一览表并发邮件至学院科研办,学院科研办将根据拟申报情况及时向各位教师传递最新申报信息;

2 2015 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发送至学院科研办进行形式把关;

3 2015 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初评指导(申请人自述不超过5分钟)

4 2015 年2月25日(正月初七 星期三)上午8:30前按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并交学校审核。项目申请教师将由院学术委员会初评指导后,经本人修改、完善的申报书电子版交学院科研办 (电子版发送时请注明姓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院初评指导通过版),科研办汇总上午10:00前报送学校复审。当日,科研办会及时将社科处复审结果反馈给各项目申报教师,请各位确保手机开机,保证联系畅通;

5 2015 年2月26日(正月初八 星期四)上午8:30分前按学校建议修改完善申报书,并报送最终版。复审通过后,申报教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打印《申请评审书》,将《申请评审书》(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院科研办,社会科学处网上统一审核通过。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81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2014年12月31日前,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报送结项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符合结项条件的可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2013、2014年连续2年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5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包含:申请书下载地址、个人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流程演示、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网址:http://www.sinoss.net/2014/1224/52502.html)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15年3月1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初稿、一式1份)汇总报社会科学处复审。复审通过后,申报教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并打印《申请评审书》,上传时间截至3月5日,请科研秘书在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评审书》(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上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网上统一审核通过。请各申报单位提前筹划、合理安排、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科研秘书参照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附件1)进行初审,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5.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申报工作,召开申报评审会进行院内初评指导。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提前上报院内专家评审会时间,社会科学处安排人员参会。

    6.申报时间时值假期,为及时准确完成申报任务,请各单位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科研秘书按照“审核要点”严格把关,帮助申报教师提高申报质量,保证网上申报通过率。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

    2.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2月29日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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