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语研究专项Ⅱ”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4]01号)精神,为推进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进一步提高该学科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加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省外相关单位联合设立“吉林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外语研究专项Ⅱ”),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开展外语专项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和提高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具体选题范围包括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翻译学、外语教学理论、课程体系研究、语料库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国家语言战略与外语教学、双语教学、外语教师职业发展等方面。选题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申报。
二、立项种类、数量及资助经费
“外语研究专项Ⅱ”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由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经费由省外合作单位全额资助。2014年度共设立2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3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15万字以上,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项。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研究中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项成果得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等字样。
被评审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省外合作单位对在研项目实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四、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外语教学及科研工作的教师,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正在承担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能申报。
2. 申报人填写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活页》(附件2)一式6份。每个申报人只限选择一个选题进行申报。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自选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书》,注意必须在“项目类别”栏内填写“外语研究专项Ⅱ”字样。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3月2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 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 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3. 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14日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