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正组织开展2013年度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方式
1. 2013年度确立10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和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题目必须从公布的课题选题(附件1)中选定。
2.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6万元。
3. 重大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成果形式和要求
1. 课题研究结项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纸版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分别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理论办或研究室,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应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2. 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研究成果转化的权利。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的组织实施还须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申请人须组成三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5.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门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四、申报办法和时间
1. 课题申请人填写《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供资格证明。资格证明为申请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证明文件。
2. 申请书和资格证明须A4纸打印装订,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七份复印件)。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袋,并在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或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和申请人姓名。电子版材料题目格式为:课题类别+申请人,例如: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李某或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张某。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pengjing@jlu.edu.cn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重大课题选题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重大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3年6月8日
2013年6月13日